近日,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出台《外派员工驻外补助暂行办法》,这是继2019年出台《轮岗交流暂行办法》后,集团企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,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又一有力举措。
该暂行办法明确,根据工作需要,外派到集团企业邕外下属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任职、工作1个月(含)以上,且与其家庭主要居住地不在同一常驻地的人员,每月可报销往返派驻地与家庭主要居住地的公共交通费2次;员工在外派期间,根据考勤情况,按照每人每天按一定标准发放驻外补助,每月随员工工资发放。同时,加大对留任脱贫攻坚(乡村振兴)工作队员的奖励力度,继续留任、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,年终奖励金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。
这些激励保障机制的出台落实,体现了集团企业对外派人员的关心,极大鼓舞了奋战在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的干部员工,也将吸引更多人才到基层工作,安心在基层工作。